中国足协否决“永大转让” 要出手还需一年冻结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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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8:47 东方体育日报 | |||||||||
继中邦、九城转让风波之后,上海永大俱乐部“转让案”也引起了足协关注。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昨天明确否决了永大在2006赛季转让的可能性:“永大俱乐部受让原中远三林俱乐部产权仅仅一个赛季,按照俱乐部股份转让规定,2006年肯定无法进行二度产权转让。” 永大可能转让、搬迁西安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上海、中国两级足协的高度关注。
昨晚郎效农向本报解释,按照2004年修改重订的《中超俱乐部产权转让规定》,“一家俱乐部在完成产权转让之后两年,才能进行新的产权转让,而在此前两年,产权则被暂时冻结,无法进行再次转让。”永大俱乐部2005年初才从原中远三林俱乐部接受产权,截至目前一年都不到,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至少在明年他们无法进行新的转让行为。只有等这一年的暂时冻结期过了之后,才可能有新的转让。” 来自中国足协方面的消息表示,中邦九城转让案实际上也游走在“两年限令”的刀锋边缘。此前,中邦俱乐部副总邹忠伟专门询问郎效农:“中邦在受让珠海安平,已经过了两年,转让应该没有问题吧?”郎效农表示,如果严格按照完整的两年时间来算,中邦应该还处于暂时冻结期之内。 据郎效农介绍:“制订这个两年期限,就是为了一定程度地规范这种转让行为。在市场体制下,我们不可能禁止符合正常程序和要求的转让,但是年年转让不是正常现象,我们就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来进行遏制。” 作者 :顾晨(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