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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质疑足协版中超公司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1:0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睿娜)今天,中国足协将与14家中超俱乐部的总经理和各有关省市足协的负责人一起,在香河基地举行中超委员会会议,协商如何组建中超公司的事宜。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批准成立“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股份公司”。这标志着中超公司的组建正式启动。

  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称,现在只是批准成立中超公司,细节还需和俱乐部协商。
中超公司实际上只是一个代理公司,这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运营公司相比有较大差距。中超公司只是对中超联赛的一些业务进行代理,并不拥有中超联赛本身,具体操作问题需要与各中超俱乐部商谈。

  此前,中国足协设计的中超公司总股本仅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足协出资20%,中超俱乐部出资80%,各俱乐部均股均权。后经各方协商的中超公司注册资金改为500万元,其中中国足协出资100万元,仍占股20%;而14家俱乐部共占股64%,320万元出资额由各俱乐部平摊,采取均股均权;剩下的16%股权由刚升入中超的厦门和长春

亚泰两俱乐部占有。

  对于这个方案,中

国足协当然非常支持,甚至有传言足协副主席南勇将出任公司董事长。实际上,对于这个中超公司的方案,俱乐部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大连实德等一些强硬的俱乐部私下认为:“这个公司明显带有福特宝的味道,而且只是对中超的业务进行代理,日后肯定会沦为足协的傀儡。”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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