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队:接受仲裁委员会裁决 重申邢慧娜没犯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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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6: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0月20日体育专电(记者赵仁伟、苏万明、邹峥)对于邢慧娜1500米金牌被取消一事,十运会山东省代表团有关人士20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邢慧娜在19日的比赛中根本没有犯规,但山东代表团出于顾全大局的考虑,接受田径竞赛委员会下属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19日晚的十运会1500米决赛中,雅典奥运会万米金牌得主邢慧娜在冲刺阶段超越山西
得知这一结果后,山东省代表团副团长张松林向媒体说:“经过观看录像,我们认为邢慧娜在超越对手时并不存在犯规动作。但既然竞赛委员会已经作出取消邢慧娜成绩的决定,山东代表团决定以大局为重,接受这一决定,同时对这一裁决持保留意见。” 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山东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武勇说:“我们非常心疼这块本属于邢慧娜的金牌。按照规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无法更改的,所以我们不能接受也得接受。不过我们要表明自己的态度,邢慧娜根本不是犯规,当时邢慧娜已经超越刘青跑在前面,两人发生了碰撞,如果说犯规,那也是刘青先犯规。” 武勇说:“我从事20多年的田径工作,对田径的常识还是明白的,并且这也是我们许多教练和裁判研究录像后的共识。其实,在国际比赛中,这样的情况根本不算犯规。” 对于一些媒体传言邢慧娜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以讨回公道的说法,武勇表示,邢慧娜肯定是有情绪的,但应该不会作出过激的行为。他说:“我们正在做邢慧娜的思想工作,让她好好准备5000米的比赛。我们要用更多的金牌,来回报所有关心邢慧娜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