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团判决公正云南队提出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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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4:23 竞报 | |||||||||
拒绝领奖后续: 新华社电 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十运会自行车仲裁委员会主任蒋国锋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6日的自行车女子记分赛中,裁判团的判决是谨慎而公正的,但云南自行车队昨天还是向十运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提交了复审申请,要求公正判决。
在16日的决赛中,云南队的杨丽梅指责山东队的李燕和从山东交流到宁夏的李伟在她积分领先的情况下合力将她挤倒。云南队赛后提出申诉,要求取消冠军李燕和亚军李伟的比赛成绩。 蒋国锋说:“十运会自行车仲裁委员会接到云南队的申诉后,连夜开会,从犯规的轻重程度来判断,认为判罚是正确的。” 蒋国锋告诉记者,对于云南队不接受领奖的行为,十运会自行车竞委会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对教练通报批评,同时取消相关教练和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云南队领队梁建昆表示,云南队对仲裁委维持原判的决定保留意见,表示将向十运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云南队认为,山东队和宁夏队选手联手伤害对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体育道德,要求按照裁判长在赛前技术会上宣布的规定,取消17日和14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当天的比赛,裁判委员会判定山东队李燕和宁夏队李伟最终分获第一、二名,杨丽梅获得第三。赛后,杨丽梅没有参加颁奖仪式。云南队在其申请中解释称,杨丽梅由于又痛又气,身心受到巨大打击,站都站不起来,无法参加赛后的颁奖仪式。(来源: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