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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选手拒绝领奖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11:12 今晚报

  “这样的比赛,体育精神在哪里?这样下去,中国自行车在2008年奥运会上没有前途!”云南队教练周淑敏对裁判在16日的自行车女子记分赛中的判罚表示强烈不满。

  在当日的比赛中,云南选手杨丽梅指责山东队的李燕示意从山东交流到宁夏的选手李伟合力将她挤翻。最终,李燕和李伟分获冠、亚军,而当时积分领先的杨丽梅获得铜牌。

  周淑敏17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杨丽梅从赛道摔下来,臀部和大腿都严重擦伤,腰部也受了伤,一晚上没睡好觉,17日早上就尿血了,现在正在接受治疗,肯定影响她接下来参加公路赛。

  裁判团认为,宁夏队的李伟在冲刺圈改变骑行路线确实违规,但并未与杨丽梅发生身体接触,其行为不足以被取消比赛成绩。

  复审,云南队要求公正判决

  云南自行车队17日向十运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提交了复审申请,要求公正判决。

  云南队领队梁建昆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队在赛后立即向自行车赛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诉。仲裁委员会16日晚作出决定,维持原判。云南队对仲裁委维持原判的决定保留意见,表示将向

十运会组委会竞赛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裁决,竞委会裁决维持原判

  在云南队队员杨丽梅16日拒绝上台接受颁奖后,十运会自行车竞委会在驻地召开会议。会议最后决定,维持比赛结果,并将对云南队作出处罚。

  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蒋国锋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有关杨丽梅拒绝领奖一事时表示:“裁判团认为,宁夏队的队员在比赛中的动作不足以被罚出场。仲裁委员会经过严格的讨论,认为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维持原判。”

  蒋国锋说:“云南队的队员和教练在赛场上很不冷静。即使有争议也应该通过正常的渠道申诉。服从判罚是运动员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拒绝接受颁奖,这是十运会组委会赛风赛纪所不允许的。我们将对云南队和相关队员作出处罚,并会将处罚意见提交十运会组委会。”新华社记者姚玉洁刘宁 顾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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