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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尊重观众的权利--体坛明星谈观众意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22: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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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10月16日体育专电 必须尊重观众的权利--体坛明星谈观众意识

  新华社记者郭奔胜、王骏勇

  任何一场体育比赛都必须对观众负责,必须尊重观众欣赏比赛的权利。在女子柔道比赛出现“假摔让牌”事件后,一些体坛明星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在女子柔道“让牌”事件中,许多人都注意到了两个细节,一个是孙福明下到场边脱口而出的“我对不起观众”;另一个是在重赛结束后,孙福明朝4个方向的观众鞠躬,赢得了场上观众的一阵掌声。在整个事件中,孙福明是无辜的,不过在孙福明看来,那场比赛的观众更是无辜的,本打算是来欣赏精彩赛事的,没想到却被“假摔”污染了视线。可以看得出,孙福明的道歉是认真的,她在随后几次接受采访时,都首先表达了对观众的深深歉意。

  孙福明的观众意识也得到了一些体育明星的共鸣。女子举重名将、奥运会和十运会双料冠军陈艳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体育比赛来不得半点虚假,否则不仅伤害了体育精神,也是对观众的极大不尊重。她表示,自己对体育比赛中的造假现象感到十分痛恨。

  “观众本来是看你比赛的,看你‘更快更高更强’的,你来个‘不快不高不强’,应付了事,那观众还看什么?”陈艳青说,“违背体育精神,观众肯定接受不了。不管花不花钱,观众来看比赛,他就是因为喜欢这种激烈对抗、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体育应该是很纯粹很干净的东西,怎么能容忍造假呢?”

  经历了奥运会大赛洗礼的陈艳青显得很老道。她说:“体育应该是建立在群众基础上的,离开了群众基础,体育可能就失去了根本。再精彩的比赛如果没有观众的喝彩和支持,就会变得没有意义。任何一位运动员都应该有观众意识,都应该把观众的支持作为训练、比赛的动力。对观众的敬畏是一个运动员成长的必备素质。”

  我国著名举重教练、陈艳青的教练曹新明认为,比赛中,运动员与观众应该是互动的,观众看比赛一般都会带有一定的倾向性,这样运动员容易有激情,比赛争夺也会更激烈,这也是竞技体育的魅力所在。作为运动员也应该奋力竞争,来回报观众的支持,不应该出现忽视观众的虚假竞赛行为。运动员是这样,教练员、裁判员都也应该是这样。“赛场不是戏场,担任自各角色的人,都应该朝着一个真实、公正的目标努力,大家都是战斗员,而不是演员。”

  曹新明说:“观众想看的是真正的竞技,一个运动员,不管你是否获得名次,也不管你是胜利还是失败,只要你真正用竞技的手段在真正的比赛中进行了顽强的拼搏,观众是肯定会尊重你的。但如果你造假,观众肯定不会接受,因为你违背了体育精神。体育需要的是奋斗和拼搏,不是弄虚作假。”

  与体坛明星一样关注观众权利的,还有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他在15日召开的

十运会竞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多次强调,“比赛场上的任何弄虚作假都是对观众权利和感受的无视,都是绝不允许的。所有的体育工作者都必须有强烈的‘观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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