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不能丧失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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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4: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针对奥运冠军孙福明“哭让金牌”,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鸿雁认为:“体育比赛可以丧失竞赛名次,但绝不能丧失诚信,这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符号。”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次‘哭让金牌’是群体性越轨行为,是一种群体失范,影响极其恶劣。”张鸿雁说,“处在公众视角的大型体育赛事因为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代表的是一个国家、一个区域民族文化的形象,对诚信的要求更高。”
为什么体育比赛中诚信机制难以构建?张鸿雁认为:“体育比赛的利益主体不一样,在经济收入的驱使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其次是整个体育赛事制度安排有问题。各代表队代表的仅仅是各参赛单位的利益,这和国家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初衷相违背;三是体育排名被当成衡量政绩的标准,为了排名靠前各队层层下达夺牌任务,签责任状,这是对体育文化的一种腐蚀;四是缺乏对从事体育者的素质教育。” 要真正实现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制订相关政策。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