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兆年批评女柔让金事件:不真实对抗违背体育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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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01 中国体育报 | |||||||||
女子柔道+78公斤级是我国的一个传统优势项目,然而在13日下午进行的十运会女子柔道+78公斤级决赛中,孙福明和闫思睿却没有为现场观众奉献一场精彩的高水平的较量。双方的决战在观众的置疑声中草草收场,由辽宁交流到解放军队的闫思睿获得冠军,亚特兰大奥运会冠军、辽宁选手孙福明屈居亚军。 对于这场比赛,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宋兆年
按照十运会的双计分规则,如果解放军选手闫思睿获得冠军,那么辽宁队和解放军队将各获一枚金牌,因此无论孙福明在决赛中是胜是败,辽宁队的一枚金牌已经板上钉钉,这恰恰是孙福明在决赛中没能真正与对手进行大决战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其实不只是在柔道一个项目中出现过。在前一阶段大家反应强烈的拳击比赛中,可能有十几场比赛就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还是政策和规则本身存在问题。从项目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做法不值得提倡。”宋兆年说,“由于赛前并没有对同单位选手相让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定,因此这次也不能对她们进行处罚。不过以后在制定政策和具体规则时,肯定会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从而使赛制更加合理。” 宋兆年认为,如果比赛能够正常进行的话,闫思睿并非没有获胜的希望,“这场冠军之争涉及到双计分的队员,结果对辽宁队影响不大,两个队员却都失去了极为重要的练兵机会。因此这场比赛不仅违背了真正的柔道精神,也违背了总局一贯要求的‘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精神。” 作者:葛会忠 (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