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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大战起风波 广告词惹恼世界乒坛冠军王涛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22: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中国法院网

  “至高无敌乒乓球机”生产销售厂商的一句广告词“世界冠军王涛说,它打败了我”,引得称霸世界乒坛多年的王涛冲冠一怒。昔日的世界冠军将这家厂商告到法院,除要求50万元的经济赔偿外,还提出了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前乒乓球世界冠军王涛的律师说,王涛在2000年6月受宝丽雅公司邀请,参加该公司研发的“至高无敌乒乓球机”(也称无敌手2008乒乓球机)的试打活动。但活动之后王涛发现,在北京水晶恋公司发行的该种产品宣传中使用了王涛参加试打时的肖像,还在相关的宣传品中出现了类似于“奥运会冠军王涛抖擞精神,使出浑身解数与智高无敌乒乓球2008电子游戏机‘乒神’过招。结果‘乒神’技高一筹,王涛败下阵来”等广告词。王涛认为,这些断章取义的广告词都对自己的名誉权构成侵害,而且二被告使用原告的肖像也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故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中央电视媒体黄金时间、平面媒体明显位置上赔礼道歉。

  王涛的律师还播放了一段专门从卫视上截取的广告,同时还出示了由二被告广东宝丽雅公司以及北京水晶恋公司发行的宣传画页,在无敌手2008

乒乓球机的产品宣传画中有一句最为引人注意的旁白——世界冠军王涛说:“不错,它打败了我,太好玩了!”

  宝丽雅公司辩称王涛选错诉讼对象。他们解释说,真正生产、销售该乒乓球机的公司是顺德恒业公司,宝丽雅公司只不过和该公司同属香港恒业集团。对于王涛认为肖像权被侵犯的指控,宝丽雅公司说,王涛曾经与顺德恒业公司签定了产品推广的协议书。对于这份协议书的内容,宝丽雅公司的律师还用演员和电视剧的关系打了一个比方:“签了推广协议书,就相当于是该产品形象大使,怎么能不让我们使用他的肖像呢?就好比影视演员参演了某部影视作品后,怎能说不允许该作品中出现自己的形象呢?”

  但同时,王涛的律师却出示了宝丽雅公司对王涛发出律师函的回复,在该回复中宝丽雅公司承认了使用了王涛的肖像。对于这个新情况,宝丽雅公司的律师一时无言以对,思索了一阵后称:“应该宝丽雅公司当时搞错了。使用王涛肖像的确实不是我们,广告画页上有我们公司的名字只不过是集团的发展策略。”

  双方律师在法庭之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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