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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重罚辽宁青年女足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04日16:0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大伟)因在2005全国女足U16锦标赛上围攻主裁判,中国足协在国庆节期间,对辽宁女足U16队作出处罚决定。而处罚力度之大,也是中国足协在中国女足历史上最严厉的一次。

  9月22日,在河北涿州举行的2005全国女足U16锦标赛中,河北青年女足主场对辽宁青年女足。比赛中,主裁判的一些判罚引起了辽宁女足上下的不满,辽足队员在赛后纷纷向主
裁判讨说法。据现场目击者描述,辽青女足队员堵住裁判员回休息室的去路,而且“有辱骂裁判的言语”。现场人员众多,场面非常混乱。受到辽青女足强大“火力”围攻的裁判,最终在现场工作人员的保护下才艰难脱身。

  此次事件发生在青年联赛,而且由于比赛地消息闭塞,外界了解此事的渠道很少。但中国足协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部分足协高层人士认为,中国女足目前存在一些不良风气,正好借这个机会杀一儆百,以杜绝类似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开出了女足历史上最严厉的一张罚单。在足协作出的5项处罚决定中,

中国女足名宿、辽青女足教练李秀馥和另外一名教练马琳,被停止进入比赛场所工作一年,并各罚款人民币5000元。冲突中“举动较为激烈的”辽青女足队员梅雪、李玉从处罚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禁止参加全
国足
球比赛。队员李小燕从处罚之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禁止参加全国足球比赛。对辽宁省足协和辽宁青年女足提出通报批评。责成辽宁青年女足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内部整顿,于10月31日之前将书面检查及整顿情况上报中国足协。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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