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设法定全民健身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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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19: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30日电(汲传排、李煦)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目前已提交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10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该“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据了解,《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规定,每年6月23日为北京市全民健身节。
北京市自1997年开始举办全民健身节,至今已举办了五届,但一直没有固定的日期。在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拟将世界奥林匹克日——6月23日,定为北京市全民健身节。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还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学校应当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天有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校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应当对公民晨练和晚练活动提供必要的健身条件;北京市实施国民体制监测制度,每五年向社会公布市民体质状况,并将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