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2008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为北京奥运严防风险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0:29 中国体育报

  2008年8月8日,第29届奥运会将在北京开幕。在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奥运梦想的进程中,有一支时刻为北京奥运会筹备和组织工作严密防范风险的团队,有一个专门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法律环境的机构,这就是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在这个集体中活跃着一群年轻人,他们身心忙碌、思维严谨,他们忠于法治、奉献奥运,为在我国开创奥林匹克法律事务全新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个职责明确的机构

  2001年8月,北京申办第29届奥运会取得成功不到一个月,北京奥组委筹备办公室就设立了法律事务组。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时,法律事务部成为北京奥组委的首批内设机构。

  为举办一次大型文化体育活动而在组织机构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这在我国还是开了先河。这说明,一方面是政府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另一方面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确实说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与法律密切相关。

  这个部门从成立那天起,工作目标就非常明确,即以为办好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提供及时、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本出发点,妥善处理中国国情,特别是法律环境同当今奥运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下的法律框架的关系,尽快建立健全以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服务为重点,以认真履行《奥林匹克宪章》和《主办城市合同》及中国政府、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奥组委承诺履行的国际义务为原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体育惯例,并能充分满足北京奥运会组织管理需求的,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组织有序的法律服务体制和保障机制。

  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奥运会筹办工作涉及到市场开发、工程建设、文化活动、电视转播、知识产权保护等众多领域,北京奥组委要与各种复杂的利益主体打交道,要面临严峻的法律事务挑战。因此,法律事务部担负着为北京奥组委对内对外各种法律关系严格把关的任务,他们乐于把自己比作为奥组委站岗瞭望的哨兵、防范法律风险的卫士。

  一个成绩显著的团队

  要把国际惯例、规则、奥运会的运行方式同中国法制环境相结合,预防、化解、排除两者间的冲突、矛盾,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并无先例可循,是对法律事务部最大的挑战。

  比如,以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组委和国家奥委会徽记及“奥林匹克”、“奥运会”、“奥运会主办城市+奥运会所在年份”(如“北京2008”)等专有名称为代表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象征,也是现代奥运会进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后赖以争取社会投资的重要财富。如何及时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争取有力的国内立法保障,并尽快启动相应的宣传计划,使尊重和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意识尽快深入人心,是从筹备办公室法律事务组到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在成立之初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1年9月初,当时的奥组委筹备办公室法律事务组就参与了《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立法工作。这部在全国率先出台的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地方政府规章,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政府规章颁行后,得到了包括国际奥委会在内的海内外各界的充分肯定,有效遏制了申奥成功后北京各区县地域内滥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混乱情况,也为后来的国家立法积累了经验。

  为使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得到有效保护,法律事务部又积极参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2002年2月,朱镕基总理签署第345号国务院令,宣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北京奥运会组织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事务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实际需要,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初步构建了奥组委内部的法律服务和监督保障体系。2002年4月,北京奥组委向海内外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机构在国内外律师实践中很是鲜见。在法律事务部的协调管理下,法律顾问机构选派优秀律师全面参与了奥组委各部门工作,为市场开发、电视转播、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律支持。

  目前,一支严格依照国际法律惯例,以法律事务部内部专职法律工作者为骨干,以法律顾问机构为支撑,内外有别、衔接有序的法律服务体制已经形成。北京奥组委及时引进奥运会法律服务的国际经验,及时引进根据国际商业惯例处理同奥运会有关利益主体法律关系的经验,弥补了中国无举办奥运会经验的不足。

  一个朝气蓬勃的集体

  法律事务部是一个年轻的集体,除了部领导之外,各处室的绝大多数人员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同时,法律事务部还是一个高学历的团队,超过80%的工作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合同监管处的丁硕,2002年从外交学院完成硕士学业后,应聘到法律事务部,现在他已能独当一面。标的二三十亿奥运场馆建设的谈判和合同的签订,他都能胜任。陈畅硕士毕业后当过律师,工作经验比较丰富,2003年来到法律事务部。她工作热情高,很快熟悉了部里的多种业务,成为工作的骨干。权益保障处的周玲、温震等同志都曾是刚刚毕业的硕士生,刚来时说话办事还是一副书生相,经过短短几年的锻炼,已经干得很出色,处理各类侵权案积累了不少经验,与执法机关、当事人的沟通协调能力大大提高。目前,法律事务部70%以上的人员具有律师从业资格,30%以上的干部同时具有外语和法律学位。

  在中国,奥林匹克法律事务是全新的领域,法律事务部承担着防范风险、平衡利益冲突等方面的特殊职责,多数工作无先例可循。正是这种时刻存在的风险,使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必须恪尽职守。曾在体育行政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工作多年的李雁军很有感触地说,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不同于以往,它要将筹办奥运会的国际法律背景、国际体育惯例同中国国情、中国法制环境相结合,以此为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处理好履行国际义务与执行国内政策法规的关系。为此,要在工作机制、思路、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但是,在国际惯例和中国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一定要将中国法律法规放在首位,维护我国利益和法律法规尊严至关重要。

  法律事务部对于奥组委内部各部门是服务,对于奥组委之外的机构则是非常广泛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法律事务部在工作中,需要向立法、司法、政府法制部门汇报情况,请求支持,需要同工商、海关、专利、版权、市政、城市管理、公安等众多部门协调、沟通,需要向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侵权机构阐述立场,求得理解,还需要联系仲裁、公证、标准管理等机构。

  在采访时记者得知,法律事务部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窗口意识,增强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同党政机关的密切协作,保证群众支持奥运的渠道畅通。他们已形成了一种共识:要为支持北京奥运会的活动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帮助主办者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能成为抑制社会各界热情的瓶颈。在宣传、沟通、说服、服务的过程中,法律事务部同许多政府部门建立了非常友好的合作关系。

  作者:张志宇

  (来源:中国体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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