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日报:NBA中的走红公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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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07:47 东方体育日报 | |||||||||
姚明伸出斗大的拳头,和艾弗森的拳头撞了撞,那是美国黑人兄弟打招呼的方式,姚明在火箭更衣室里混了三年,已经把这一套玩了个烂熟。艾弗森头上的红头箍上有个显眼的“我”字,虽然他在反击嘲弄美国媒体时,说自己最喜欢“除了我还是我”这个绰号,但身上文了两个汉字的他还真不认识这个“我”字。 表面上看,出生在篮球世家的“好孩子”姚明和来自贫民区的“坏孩子”艾弗森鲜
姚明不是NBA中的“终极好人”,像笃信宗教的前湖人前锋A·C·格林那样,30岁还不近女色他就做不到。艾弗森也不是“终极坏人”,只要有罗德曼这杯酒垫底,大部分NBA球员都可以活得像圣人一样。但也不是不管好人坏人,只要进NBA就能红,否则“超级女声”们早就改练篮球了。 首先你得球技够好,尤其是打定主意走“坏小子”路线的球员,球技就要加倍地好。NBA球迷对球技好的球员,容忍度出奇地高,无论是科比的强奸、乔丹的豪赌还是艾弗森的一堆麻烦,都可以在一次次场上壮举后被渐渐淡忘。 不过球技好只是“走红公式”中的必要条件,许多有天赋的球员打了一辈子球也就在半红不紫之间。真正让姚明和艾弗森大红大紫的,是他们在融入NBA文化的同时,又能保持自己的“文化本源”(culturalroot)。 姚明的黑人礼和艾弗森的汉字文身都是NBA多元文化的产物,在这些表象下,姚明仍是从不泡吧,只关心新游戏上市消息的中国好孩子;艾弗森依然是桀骜不驯、唯我独尊的叛逆者,他们没有在光怪陆离的NBA世界中迷失本色,许多时候这就是“巨星”和“好球员”之间的界限。 作者 :袁汉(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