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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钢瓶一律没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7:12 石狮日报

  本报讯从9月中旬起至10月份,泉州市将启动报废钢瓶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届时,质监、安监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过期、报废的钢瓶将一律没收,如发现有经销商仍在出售、使用报废钢瓶,则吊销营业执照并重罚。

  据介绍,燃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一般是15年,每4年检验一次。超过4年未检验的,即为
过期钢瓶。(记者洪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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