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4:要征召球员?国际足联给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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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5:11 竞报 | |||||||||
9月6日伦敦路透社消息,G14集团名下的多家欧洲顶级俱乐部和比利时甲级球队查内尔一起,向国际足联发起法律诉讼。就国际足联征召职业球员参加国际比赛的相关规定,要求国际足联做出经济赔偿。 去年11月,在一场摩洛哥国家队对阵布基纳法索的友谊赛中,查内尔旗下中场球员阿卜德拉马杰德·乌尔梅斯不甚踝部韧带撕裂,从而导致8个月无法出席职业比赛。就此,查内
G14集团总经理托马斯·库尔特在该组织官方网站发表声明:“查内尔皇家队对国际足联的控诉并非首例。2004年3月,G14集团已经注意到瑞士国家体委已经就相同的问题投诉过国际足联。G14集团所有成员这次联合起来的目的,就在于得到一份合理的法律解释:‘国际足联的这种规定是否合法?’” 对于G14和查内尔的法律诉讼,国际足联态度强硬。他们已经拒绝了和对方进行庭外调解。国际足联自始至终一直认定对征召职业球员做出赔偿的应该是各国体育协会,而不是国际足联。 国际足联申辩说,各大重大体育赛事的75%盈利流向了各个国家的体育协会。他们全权支配了这笔财富。查内尔俱乐部的这次诉讼于本周一正式开庭。而代表欧洲18家最具财势俱乐部的G14集团则自发地申请加入控方行列。 G14集团官方网站做出如下书面声明:“G14所有成员一直申请,加入到这场由查内尔商业法庭开审的,关于第36章法规的合法性的诉讼。国际足联的该法规强迫各大俱乐部必须放行旗下应召参加国际比赛的球员。” 很久以来,国际足联和各大洲的足球联合会(比如UEFA欧洲足联)就一直受到来自G14集团的压力。对于足联要求各大俱乐部放行旗下球员参加世界杯或者欧洲杯,各大俱乐部一直寻求法律上的援助,要求足联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链接·G14与国际足联已经是老冤家 俱乐部与国家队比赛之间的矛盾,已是国际足坛的老大难问题。2003年2月,中国国家队与巴西国家队的友谊赛前,包括阿森纳和皇家马德里等豪华俱乐部在内的G14组织却上书国际足联,要求禁止这种纯粹出于商业目的的国际友谊赛再度发生,并且威胁说,如果国际足联对他们的呼吁没有任何作为,他们将在以后抵制这种友谊赛,拒绝让球员回国家队效力。 2004年,G14联合发表了一篇声明,并向瑞士的世界运动联合会(Weko)所属的自由竞争委员会起诉了国际足联。G14提出在球员为国家队比赛的时候,俱乐部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以弥补球队因为球员不能上场而带来的损失。G14组织的大部分成员认为,在欧洲两大杯赛中球队过早地被淘汰出局的最主要的原因被认为是大牌俱乐部的球员过于疲劳—————每个赛季不仅要应付数量众多的俱乐部比赛,在国际比赛日还要回国参加比赛。 作者:尘疏 小伟 (来源: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