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首页 > 正文 

市公安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9:46 石狮日报

  本报讯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于昨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

  此次大会盛况空前。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亲切接见全体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此次大会上,国务院授予石狮凤里派出所“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全国共7个基层单位获此殊荣,凤里所系其中2个派出所之一);石狮市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公安部2年评比一次,全国共50个,石狮市公安局系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局),这也是该局第三次荣膺此荣誉。

  石狮市公安局局长陈昌明荣获“任长霞式公安局长”(同时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共有29名公安局长获此殊荣,陈昌明系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局长。作为此次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单位所在地,石狮市长高云程和公安局局长陈昌明、凤里派出所所长陈爱民晋京参加表彰大会。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从严治警,执法为民,充分履行职责,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不断攀升。队伍正规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内务条令》、大练兵、领导抓队伍促工作责任状、执法质量、警务改革、严打整治斗争、治安防控工作和指纹破案会战等工作均迈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凤里派出所叫响“爱拼敢赢争一流,执法为民保平安”的口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令人赞叹的业绩。经过泉州市公安局、

福建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层层考核,石狮市公安局及其领头人陈昌明以及凤里派出所被授予我国公安战线最高荣誉。

  另据了解,石狮市公安局被呈报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正在审批中。(本报记者)


 

推荐】【 】【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