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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协议书》和一份《处理意见》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58 城市快报

  

福建省连江县医院内醒目的标语

  镇干部做工作签协议不得反悔死者家属反映,事件发生后,医院领导请镇里干部做工作,央求家属收下3万元,并在协议书上签字。

  记者在死者家中看到了《协议书》:“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甲
方同意目前的结果不属于

医疗事故所造成,甲方自动放弃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及诉诸法律。”“考虑甲方家庭经济困难,由乙方一次性给甲方困难补助费人民币32000元整(含医疗费)。”“今后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包括诉讼在内的任何主张,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任何一方挑起事端,不得反悔,自觉履行。”

  怕家属闹事拿3万元了结副院长陈继强告诉记者:“病人一死亡我们善后工作就开始做了,因为这个家属肯定要闹的。我们告诉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有三种途径:一是可以通过医疗鉴定,由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二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三是可以双方协商。后来病人家属选择了协商。家属开始提出赔偿23万元,我说23万元不可能,如果要多,你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少的话我们可以协商,后来家属降到5万元,我们给家属讲清楚你这个死的原因是什么,讲清楚以后家属表示理解,我们提出3万元,后来成交了。”

  发处理意见定为一级医疗事故8日,记者在医院看到一份《关于对谢崇等四位同志处理意见》,《意见》称“该事件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相关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认定当事的3位医师和1位检验师“在抢救过程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对病人进行积极诊治,以致延误最佳抢救时机,造成极其不良影响”,“朱学斌主治医师、顾晓萍检验师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对病人服务态度不佳,未履行医疗告知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责令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

  目前,省市

卫生部门已就此事件进行调查。连江县也召开“全县医疗大会”,以此案为例进行反省整改。据新华社福州8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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