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当事人要状告安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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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1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昨(16)日下午4时,在南京市《现代快报》22楼的会客厅,“安琦门”事件的女主角阿兰(化名,即为当晚报警的张小姐)与该报社的大律师团律师签下了授权委托书。这意味着,从这一刻起,该律师团将开始全程为阿兰维权。 签完授权委托书,律师团成员钱苏平和秦华胜对阿兰说,“我们将竭尽全力,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我不需要什么,只想给安琦一个教训,教会他以后该怎么做人!”阿兰
律师将如何为阿兰维权呢?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苏平在听取完阿兰的叙述后认为,他们首先会按相关法律规定,代理阿兰就安琦的行为到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诉和控告。而律师团另一名成员、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华胜则认为,如果阿兰描述的事实存在话,安琦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未遂)或强制猥亵妇女罪,根据受害人阿兰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可能会对安琦提起相关的民事索赔。早报记者叶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