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交通部”完成飞越大陆空域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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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3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台湾“交通部”昨日完成飞越大陆空域作业办法,并呈报“行政院陆委会”,预定近期内“行政院”核定后,航空公司部分欧洲及中南半岛航线,可望经由飞越大陆空域方式节省时间及油料成本。 “交通部”昨日表示,“行政院”核定作业办法后,航空公司向“民航局”提出航路规划时,就可纳入大陆空域,不过,是否能飞越,决定权在大陆民航单位。
华航、长荣两家航空公司都已规划包括巴黎、法兰克福、河内、中东等多个航点飞大陆空域,估计每年各可节省上亿元新台币的成本,其中台北到巴黎的飞行时间大约可再缩短1小时。 华航、长荣都表示,只要台湾当局正式颁布相关作业办法后,就会做航路评估并依规定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