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肖像权案二审进行公开审理 结果可能月底宣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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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46 黑龙江日报 | |||||||||
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不服《精品购物指南》(以下简称《精品》)报社等三家单位“侵犯”其肖像权案一审判决后进行上诉,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这一上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刘翔肖像权案已经于2005年5月25日做出一审判决,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精品报社获得刘翔在奥运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使用其肖像属合理使用,以及并非用
上诉一方以原审判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4日双方律师进行法庭陈述后,回答了法官提问,并进行了质证和总结陈词,总过程历时近3个小时。庭审结束前,刘翔委托的代理人和精品报社表示同意调解,但中友百货一方拒绝。 刘翔代理律师称,二审结果可能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宣布。 (新华社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