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跳水队败诉 法院诉讼要求清华有意淡化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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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5: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远飞)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清华跳水队诉队员王鑫家长何蕙违约”案,昨天下午2时30分在海淀法院有了最终结果。法院驳回清华跳水队诉讼要求,判清华跳水队败诉。 昨天宣布最终审判的结果现场,已没有了当初开庭时人头攒动的景象,只有三五个人旁听。原告清华跳水队方面由跳水队领队、清华大学体育教研组组长颜天民和代理律师出
对于清华跳水队当初起诉时提出的“要求队员王鑫家长何蕙继续履行合约并赔偿违约金35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法庭将之驳回,诉讼费7760元由清华大学跳水队负担。法庭公布判决结果后,代表清华方面出席的颜天民说:“目前对于这个结果,我首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才能决定我们日后的具体行动。”被告代理律师邓群则在第一时间将胜诉的消息告知队员王鑫目前效力的天津跳水队和天津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天津方面表示,对这一结果感到非常高兴。对于清华大学有没有可能再次提起诉讼的可能,邓群律师说:“从这次诉讼后来的情况看,清华方面有意在淡化处理。” 网络编辑:赵志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