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黎兵等偿还广告费 半年内还清原告6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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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昨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著名歌星甘苹和中国国家足球队前“国脚”黎兵被诉承担清算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北京艾乐思瑞环球时尚商贸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天下智慧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62.4万余元,同时被告李净植、甘苹和黎兵三人于判决生效后6个月对北京艾乐思瑞环球时尚商贸有限公司清算完毕。据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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