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刘翔上诉“精品”抨击中国田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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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6:5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就在刘翔出征黄金联赛的同时,其诉讼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侵权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昨天,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就刘翔二次上诉一事发表声明。 此案经过海淀区人民法院6个月的审理,于2005年5月25日进行了公开宣判。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刘翔于原宣判日前二日提出的撤诉申请,判决精品报社“使用刘翔肖像的行为属正常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肖像侵权;刘翔跨栏形象与中友百货购物节之间不具有广告性
精品报社认为,中国田径协会在刘翔诉讼过程中发表了不当言论。作为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中国田径协会行使着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其公开介入实质是私权纠纷诉讼领域的行为,对法院独立审判形成了行政干扰。报社保留寻求法律保护以及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陈嘉 )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