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肖像权案再起波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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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3:5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被指控侵犯奥运冠军刘翔肖像权的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昨天发表声明,指责中国田径协会介入私权范围的法律诉讼,对法院独立审判带来了“行政干扰”。 《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在声明中称,中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作为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中国田径协会行使着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其公开介
对中国田径协会在其声明和散发的材料中指其“不具有新闻活动的资格”,并称其“未经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不得承接广告业务”,“精品”报给予了言词激烈的反驳,认为该言论不尊重客观事实,已严重干扰了报社正常的出版秩序和广告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了我报社的民事权利!我报社保留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对刘翔肖像权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经过六个多月审理后于5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精品购物指南》使用刘翔肖像的行为属正常的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侵权。刘翔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满,于6月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国田径协会当天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了对此案的“几点看法”,引起被告不满。(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