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总局严处湖北女举 取消十运资格重者停赛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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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10:4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因为湖北省女子举重队集体使用违禁药物,昨天遭到国家体育总局的严厉处罚。 今年1月底,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在训练中集体使用违禁药物。1月31日,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其训练地对该队进行兴奋剂检查。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发现接受检查的6名运动员均系冒名顶替。事件
经查,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教练员刘少军自2004年12月开始组织、指使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集体使用违禁药物。为防止事情败露,刘少军还有预谋地使用他人照片伪造了这6名运动员的假身份证件。在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后,湖北省体育局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兼主教练奚汉祥和刘少军策划、指使另外6名运动员携带事前准备好的伪造身份证件,以冒名顶替的方式接受了兴奋剂检查。 对于这起兴奋剂事件,国家体育总局的定性是:情节极为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特别是在国务院颁布实施《反兴奋剂条例》后,是一起顶风作案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令人触目惊心。对此,体总决定重罚,处罚包括取消湖北省举重队(含男、女参加十运会的比赛资格其他运动员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取消湖北省体育代表团参加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中国举重协会决定对奚汉祥、刘少军给予终身取消教练员资格的处罚,对集体使用违禁药物的6名运动员以及参与集体作弊的另外6名运动员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对湖北省举重队给予停止参加国内外比赛1年的处罚。湖北省体育局经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奚汉祥撤消其重竞技管理中心副主任的处分,分别给予奚汉祥、刘少军撤消湖北省女子举重队主教练、教练职务的处分,给予管理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重竞技管理中心主任刘伯雄行政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