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肖像权纠纷获赔100万 盼盼公司需继续还清所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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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4: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备受关注的前国足门将江津和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案已经尘埃落定,法院终审判决江津获肖像使用费100万元。2001年11月3日,江津与盼盼公司签订买断其广告肖像权的合同,约定盼盼公司使用江津肖像发布广告,截止时间为2004年5月。肖像使用费为第一年40万元,第二年60万元,第三年80万元。合同签订后,江津只获得了43万元肖像使用费,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付所欠广告费140万元及违约金60万元。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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