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胜状告国力欠薪案胜诉 成为赢得欠薪案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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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1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经过西安市劳动仲裁委的缜密调查,原陕西国力足球队球员朱永胜状告国力欠薪案昨日终于有了结果,劳动仲裁委认定国力俱乐部应付给朱永胜人民币605424.61元。尽管中国足坛过去也曾出现过如谢晖状告俱乐部欠薪这样的类似案件,但结果均是以俱乐部和球员双方“私了”而告终,因此,朱永胜便成为了中国球员赢得“欠薪案”的第一人。对于这样的裁决结果,朱永胜高兴之余也坦言道:“我的心情挺复杂的。”
朱永胜:裁决结果是公道的 昨天,作为当事人的朱永胜并未亲自前往西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听取仲裁结果,不过,他的律师在第一时间将四条仲裁结果通知了他:一、国力俱乐部拖欠朱永胜2001至2004年工资、奖金、出场费和津贴合计497736.70元,加上25%的经济补偿金124434.18元,共计622170.88元。二、扣除个人应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16746.27元,国力俱乐部应付605424.61元。三、责成国力必须在20日内为朱永胜办理1996至2005年“三金”。四、国力俱乐部须在三日内支付朱永胜最初缴纳的3000元仲裁费中的2500元。以上判决自判决之日起15日之后生效,如有一方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这样的结果,朱永胜表示:“能够胜诉自然很高兴,这个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也是公道的,不管最后能不能拿到钱,我都必须要维护我的权利。可是,作为一名身披国力队战袍征战多年的球员来说,我的心情确实很复杂。可以说,国力当初的种种做法害了俱乐部、害了球队、更害苦了我们这些球员,我这次的胜诉就是给中国足球圈内的所有人提个醒,希望俱乐部的运作更加规范、希望在球场上拼搏的球员们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踢球,只有这样,中国足球的大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如今已与国力方面没有任何联系的朱永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60余万元,他说一切都留待劳动仲裁机关和法律机构去处理。还不满30岁的他自然还想继续自己的足球生涯,可他现在只能和朋友踢踢业余联赛,他无奈地说道:“我现在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加盟别的俱乐部,据说中国足协对于像我这样的球员的转会是有规定的,明天我给足协打个电话问问吧。” 江洪:希望法律还我们以公正 和朱永胜一样,包括江洪在内的原国力队教练、球员等十人也就讨薪一事向西安市劳动仲裁委提请了仲裁要求,而经过一番材料审查之后劳动仲裁委已于日前正式立案了。昨天,刚刚在北郊参加完与聋哑学校小球迷的联谊活动后,江洪得知了朱永胜胜诉的消息,他坚定地表示:“我们也要和大朱一样,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法律也能还我们以公正!” 江洪认为朱永胜的胜诉对他们的案子肯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因为两起官司的性质都是球员讨薪,而且和大朱一样,他们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国力应该偿还欠款。他还透露道:“我们的案子将于本月底开始进入审理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分别听取我们每个人的申诉,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会在两个月内有一个仲裁结果,我对胜诉充满了信心!”据悉,江洪向国力讨薪的数额为120余万元人民币。 胜诉者何时才能拿到欠款? 朱永胜胜诉了,江洪等人也对胜诉充满了信心,然而,胜诉者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欠款呢?仲裁结果中的“强制执行”条款究竟怎样才能生效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请教了具有丰富的代理劳动仲裁案件经验的崔律师,而他也正是江洪的代理律师。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无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如果对于这个结果不满的话,当事双方都可在15日之内向法院起诉,这就进入了另外一个法律程序。法院一旦受理之后便会进行相关的调查并得出相应的判决结果,要是这一结果和劳动仲裁的结果出入不大的话,法院就要对承担还款责任的一方进行资产评估,就拿国力实业公司为例吧,法院要对其股东出资到位情况、整个的资产状况等进行彻底的清查,如有必要的话,就履行‘强制执行’条款勒令其偿还欠款。如果证实其确实资不抵债,那么,该公司将面临被申请破产的局面。可见,这整个过程是相当复杂的,胜诉者最终能否拿到欠款以及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拿回欠款,我们现在也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不过,崔律师对朱永胜胜诉一事倒是做出了自己的评价:“我认为这个结果是依法公正、实事求是的,它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并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作为江洪的代理律师,我也希望能从事实和法律这两个基本点出发,为讨薪的球员争取一个好的结果。”(记者靳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