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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就精品案提起上诉 北京市一中院已正式受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7:30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庄怀青驻京记者刘栋报道

      本报讯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肖像权纠纷一案又有了新的进展。在一审败诉之后,昨天上午刘翔委托律师就一审判决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海淀法院依法办理了所有相关手续。

      据刘翔代理律师郑英华介绍说,在海淀法院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中院已经正式受理刘翔的上诉。在上月输了一审官司之后,郑英华就当即表示,如果想在二审胜诉,需要更加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侵权事实。昨
天刘翔律师肯定地说,对二审充满信心,因为目前他们已掌握了更为充分的有利证据。

      昨天,中国田径协会发表声明,表示继续支持刘翔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诉讼请求。田协在声明中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刘翔要求认定《精品购物指南》等单位侵害肖像权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他们对此“非常遗憾”。刘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运动员法律意识的提高。该诉讼的判决不仅有着广泛的影响,过程本身也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正在美国纽约备战11日比赛的刘翔昨天表示,在完全委托律师的情况下,目前并不会因为官司而影响到自己的比赛。刘翔说,他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按教练安排,完成好训练和比赛,提高水平,为国家争夺更多的荣誉。孙海平教练则表示,刘翔打这个官司,一方面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也想提醒各方面,应该充分重视运动员的权益问题。

      刘翔诉讼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肖像侵权纠纷一案,于2004年11月21日经海淀区法院立案受理,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审理,海淀区法院于2005年5月25日下午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不仅裁定驳回刘翔要求撤诉的申请,而且判决驳回了刘翔要求认定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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