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就精品案提起上诉 北京市一中院已正式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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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7:30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庄怀青驻京记者刘栋报道
昨天,中国田径协会发表声明,表示继续支持刘翔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进一步的诉讼请求。田协在声明中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刘翔要求认定《精品购物指南》等单位侵害肖像权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他们对此“非常遗憾”。刘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运动员法律意识的提高。该诉讼的判决不仅有着广泛的影响,过程本身也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正在美国纽约备战11日比赛的刘翔昨天表示,在完全委托律师的情况下,目前并不会因为官司而影响到自己的比赛。刘翔说,他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按教练安排,完成好训练和比赛,提高水平,为国家争夺更多的荣誉。孙海平教练则表示,刘翔打这个官司,一方面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也想提醒各方面,应该充分重视运动员的权益问题。 刘翔诉讼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肖像侵权纠纷一案,于2004年11月21日经海淀区法院立案受理,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审理,海淀区法院于2005年5月25日下午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不仅裁定驳回刘翔要求撤诉的申请,而且判决驳回了刘翔要求认定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