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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案刘翔败诉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37 北京晚报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刘翔起诉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昨天作出了判决,判决结果认定《精品购物指南》使用刘翔肖像属正常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肖像侵权,并驳回刘翔各项诉讼请求。

  6天前刘翔律师宣布撤诉《精品购物指南》等侵犯肖像权案后,由于本案已经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因此海淀区人民法院不允许撤诉。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用意外和遗憾表达了
对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郑英华表示,此案是否上诉还未决定。(陈嘉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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