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官司刘翔“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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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25 扬子晚报 | ||||||||
北京消息,5日前刘翔律师宣布撤诉《精品购物指南》等侵犯肖像权案后,海淀区人民法院于昨天向《精品购物指南》送发了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认定《精品购物指南》使用刘翔肖像属正常新闻报道行为,不构成肖像侵权,并驳回刘翔各项诉讼请求。 去年11月24日,刘翔律师因为《精品购物指南》在未经刘翔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封面采用刘翔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第6期购物节做封面广告,之后《精品购物指南》
经过长达半年的诉讼之后,刘翔律师于本月20日提出撤诉。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