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官司刘翔败诉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12 南方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体育专电 (记者汪涌 李京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昨天对刘翔起诉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侵犯其肖像权一案作出判决,判定原告刘翔败诉。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说,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精品购物指南》报获得刘翔在奥运会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其为回顾2004年具有影响的事件进行的报道中使用刘翔在公共场合的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上述肖像的使用并非用于广告,其行为合法,不构成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