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律师:意外而且遗憾 继续上诉还需进一步商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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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2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用意外和遗憾表达了对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郑英华表示,本次起诉主要想通过该案件给社会上发出一个信号,要求大家按照法律途径使用公民的肖像和其他一些权益,既然法院认为已经进入合理的司法程序,不予撤销诉讼也是正常的。
郑英华认为:“我们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精品》的侵权事实,主张的是未经刘翔许可使用其肖像权的事实。但是法庭对事实的认证与我们的认知存在分歧。”另外,郑英华律师还透露,同时还有四起和刘翔相关的侵权案开过庭了,胜诉的可能性应该很大。 在被问及是否继续上诉的时候,郑英华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进一步商定,咨询相关的专家。如果想胜诉,需要更加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侵权事实。”(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