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裁定恶意注册事件 清华跳水队争取回三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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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3: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国家体育总局23日公布了本月9日就已经做出裁决的“清华大学跳水队7名队员恶意注册问题”的结果。最终,清华跳水队还是争取回了杨礼光、董贞扬、施庭懋3名队员的注册权。对此,清华跳水队教练于芬表示比较满意。 今年年初在清华大学提起对队员家长何惠的诉讼后不久,清华跳水队又以队内7名队员被其他省市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队恶意注册为由,向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二处提起了申
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研究,本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做出了裁决:施庭懋、杨礼光、董贞扬3名队员可由清华大学注册。安徽体育局就队员周吕鑫与清华大学体委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双方出现的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张文婷、张明军等队员维持原注册单位不变。(黑龙江日报)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