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批复清华跳水队申诉 于芬称实现双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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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23: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周欣)23日,清华大学跳水队状告出走队员家长的案件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清华跳水队就7名队员注册向体育总局竞体司申诉的结果也于近日揭晓。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表示接受裁决结果,并说:“这是一个双赢甚至多赢的裁决!为了中国跳水,所有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体育总局的批复内容包括,张文婷等七名运动员在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办理的代表资
于芬表示:“总局的裁决很客观公正,照顾到了各方面的利益,也调动了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作为总局,不可能满足清华的所有要求和主张,我们也不期望如此。但我们还是得到了申诉的目的,取得了一部分的胜利,争取到了生存空间。” 尽管不能参加全运会,杨礼光、施庭懋和董贞扬还是回到了熟悉的清华大学跳水队训练馆,继续埋头训练。于芬说:“很遗憾,今年的比赛他们不能参加了,但是毕竟回来了三个人,他们的年纪还小,13、14岁,以后还有机会。” “总局竞体司对清华的申诉是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的,历经两个多月,多次找我们和游泳中心了解情况。毕竟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中国跳水。” 至于申诉中涉及的广东选手何姿以及安徽选手周吕鑫,总局竞体司指出,清华大学可与广东省体育局、安徽省体育局依据所签订的协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申诉的结果并不是要争谁对谁错,而是为了不辜负孩子的努力,不影响他们的前途。” 于芬认为,清华跳水队是中国跳水的有力支持,都是利用举国体制的优势培养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只不过清华队员更注重文化学习。“对运动员来说,我们也是希望能够得到双赢和多赢,那就是实现学业和跳水两不误。我们也是在为以后的体育发展摸索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