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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斌“袭警”判半年 原告没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5:00 北京日报

  本报讯日前,青岛海利丰队球员杜斌因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被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6个月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判决结果出来后,在执法过程中被杜斌打伤的青岛市市南区湛山派出所民警王肇渤认为“判罚过轻”,于是打算起诉杜斌。

  2003年10月18日,杜斌的妹妹和妹夫与一家酒店发生纠纷,闻讯赶到的杜斌于是与王肇
渤发生争执。杜斌回忆说:“我当时非常激动,因为我对妹妹的感情非常深,见他们拉她去派出所,我就急了,动手推了王肇渤。我当时以为他是酒店叫来的,在帮酒店说话。”在法医鉴定里,王肇渤的验伤记录照片上,脖子上有一道指甲划痕,白眼球有些充血。王肇渤说:“他们当时从后边勒我的脖子,手指抠到了我的眼睛,还把我踹倒了。”据杜斌介绍,他在法院判决后,拿出15000元人民币交给法庭,请法庭转交王肇渤。杜斌希望对方在得到这笔钱后,能停止对他的“纠缠”。

  王肇渤曾表示,想让海利丰队把杜斌清除出去。据青岛海利丰俱乐部总经理王守业介绍,王肇渤曾要求俱乐部处理杜斌,俱乐部当时对杜斌做出过停薪和罚款的处罚,但这显然不能令王肇渤满意。判决书下来后,王守业咨询了法院和中国足协,得到的答复是,杜斌在缓刑期间仍有工作的权利,这就表示他仍可随队比赛。对此,王肇渤表示,不希望看到一个罪犯仍然可以外出比赛。(青友)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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