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海利丰队长惹官司 判刑半年缓期期间仍能踢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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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8:49 每日新报 | ||||||||
被判刑的罪犯也能出现在职业球场上?这不是不可能,青岛海利丰队的队长杜斌就是如此一个戴罪之人,而他惹下的官司还要追溯到2003年的10月 18日。 那天杜斌的妹妹和妹夫到一家酒店吃饭,两人的车把酒店门前的花盆撞碎了。酒店向他们索赔2000块钱。双方因此起了争执,随后杜斌赶了过来。此时,酒店给附近的派出所拨打了报警电话。后杜斌同警察发生了冲突。
2005年4月7日,案子有了结果,这个被定性为刑事案件的球员和警察冲突经过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定,杜斌等人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法庭鉴于杜斌认罪表现良好,遂作出了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的判决。青岛海利丰的总经理王守业没有回避,“我特意咨询了法院和中国足协,得到的答复是,缓刑期间杜斌仍然有工作的权利,他仍然能够踢球,只是在到外地的时候要向当地的法院汇报。”青岛海力丰俱乐部总经理王守业介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