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2日电
国家乒羽运动管理中心4月11日正式向中国乒乓球男、女队宣布,各国手必须遵守中心颁布的“限薪令”,在4月15日之前与所在的乒超俱乐部签约,否则将被开除出国家队。乒羽中心主任蔡振华今天就此向记者表示,乒超之所以出现部分运动员在工资上漫天要价,是因为俱乐部有法不依。
早在2003年,乒羽中心就对乒超参赛运动员作出限薪要求,按照三个级别,乒羽中心对乒超参赛运动员做出了最高年薪70万元的规定。但两年下来,运动员对薪水的要求水涨船高,年薪超百万元的队员已不在少数。由于乒超俱乐部远未实现职业化,大部分俱乐部的经济状况并不好。现在,俱乐部一方面要面对运动员的高薪,另一方面要面对赞助商难找的窘境,结果弄得不少俱乐部入不敷出。在2005年乒超联赛开始之前,面临经济危机的俱乐部扎堆出现,结果导致俱乐部注册截至日4月15日即将到来之时,仍有6家俱乐部因经济原因无法向乒羽中心登记注册。
在发现俱乐部无法注册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球员的高薪有关后,乒羽中心再次重申了限薪规定,并向现役国手发布了新出台的违反限薪令处罚措施———任何不按限薪令与俱乐部签约的国家队运动员将被国家队除名。
这是乒超联赛举办以来,乒羽中心在贯彻限薪问题上表现的最强硬立场,乒羽中心主任蔡振华今天就此向记者表示,“限薪令已出台多时,但联赛中仍存在球员超薪现象,这主要是因为俱乐部有法不依,没有认真履行限薪令。”
事实上,部分俱乐部在面对球员的漫天要价时已有了变通措施,即双方除了签订一份符合限薪令的合同外,俱乐部通过给予球员签字费、额外奖金等隐性收入的方式来达到满足球员高薪要求的目的,这与中国足球联赛中普遍存在的架空“限薪令”的现象极为类似。不过,蔡振华认为乒超的情况绝不可能与中超一样,但他强调,球员和俱乐部都应当很清楚限薪令的存在,因此乒羽中心还将就目前比较严重的球员超薪问题做进一步的调查。
作者:记者 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