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过8个月的上报材料、汇总初查、实地评估、意见反馈、小组讨论、终审评议等工作,全国第七批“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名单在京揭晓。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温州市等14个县、市、区被评为“游泳之乡”,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杭州市健身中心游泳池等全国各地67个游泳池馆被评为“先进游泳池馆”。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的2001至2004年创建第七批全
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工作是从2004年4月开始在全国21个省市陆续开展的。据了解,全国“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评选每四年一届,获得称号的单位将受到表彰,被授予荣誉牌匾,并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届的评审办法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每届评选时将对获选单位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将被撤去“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的称号。
曲晓阳(来源:中国体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