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国力的感情,是很难简单地用一个爱字或恨字来状绘的。倘若非要用文字加以表述,好像也只有“怨其不争,哀其不幸”这八个字还差强人意。
之所以要发上述这样一通感慨,是因为终于知道了国力在劫难逃的消息。当从电脑的显示器上把这么一条消息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以后,先是忽然想起了年轻时看过的一台外国话剧:《中锋在黎明前死去》,接着又很自然地想起了许多人都耳熟能详的一句中国俗谚
:“杀鸡给猴看。”于是对国力,我便有如下话语相赠:“为一只在鸡年的春天里被义正词严杀掉的‘鸡’致哀!”
当然,我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对中国足协关于国力的处理决定有任何不满——请注意,我在描述他们的这种行为时,用了“义正词严”这么四个字。相反,我倒认为,如果从中国足球的职业化之初开始,中国足协就义正词严地对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杀无赦,斩立决”的话,那中国足坛又何至于像现在这样乌烟瘴气得一塌糊涂!所以,国力在鸡年的春天里悲而不壮地死去(起码也是暂时死去),使得陕西、乃至西北地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日子里,将不会有中甲、以及中超足球队让我们欢欣鼓舞、令我们牵肠挂肚,这无疑是一件伤心事。但会不会在若干年以后,回顾2005年的春天,我们忽然不胜惊喜地发现,国力的被严肃处理,竟然是中国足协一改多年来不作为、甚或乱作为恶劣作风的起点呢?当然,这只是一种良好的祝愿,但我们却衷心希望中国足球能够沿着如此的轨迹前行。
不过,面对2005年春天的现实,我们好像还得承认,国力的被严肃处理,的确是有着明显的“杀鸡给猴看”这么一种色彩。因为,以国力的财力和势力,它固然无法获得顶尖的比赛成绩,但同时也很难成为顶尖的为非作歹者。以欠薪为例,不会只有国力一家,数额也不会是国力最大,为什么别人都没事儿,就该国力倒霉?在我看来,怪就怪国力的上上下下闹腾得太出类拔萃。请问:你有闹的实力吗?北京国安公开罢赛,那犯得可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可硬是能大事化小,浮皮蹭痒地处理一下便告了事。为什么?人家有实力,是“猴”,是大俱乐部,是京城里的俱乐部!而国力呢?又穷,又地处边远,这样一只小“鸡”的失误———更不要说是过分地胡闹了,在中国足协需要树立自己的“权威”、需要对别的它不敢“杀”的俱乐部示以颜色的时候被毫不手软地“杀”掉,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所以,国力落到今天这般下场,归根结底是自不量力,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没什么好抱怨的。
倘若再往深里想,中国足协的“杀鸡给猴看”很可能还有另一层意义,这就是为欠薪闹事竟然扯出了假球,涉及到了足坛黑幕。本来,由假球、黑哨、赌球、行贿、受贿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烂事所构成的足坛黑幕,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开秘密。由于种种原因,别说彻底,就连稍微彻底一点儿地解决这些问题,中国足协怕也是既无能力,也无魄力。也因此,不管什么人,不管是出自什么目的,只要你的言行可能会使黑幕走光、进而曝光,那就是犯了大忌——也是,那么多、那么丑的烂事,一旦抖搂出来,岂不天下大乱!立足于这一点来解读国力这只“鸡”在2005年春天的被“杀”,也许就会更有一种别样的感受。
中国足坛上的烂事在阎世铎时代基本上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已经成为无法变更的历史。我们也没有理由去强求谢亚龙给阎世铎“擦屁股”。所以,过去的事儿,不说也罢。但是,我们却有理由希望中国足协以处理国力为嚆矢,树立起严格执法的好形象,进而一扫往昔的污浊,最终给大家一个干净足坛、快乐足球。如若真能如此,那不但百姓幸甚,就连不幸“死”于2005年春天的国力,也可以算是“死”得其所了!(商子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