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火靓汤
魏纪中专栏
据称“两会”期间,全国政协体育组中的某位委员说,目前我国体育界存在的种种问题,业内人士不能谈,不敢谈,不愿谈。我理解,此话有所指,指的是在即将到来的全运
会各项比赛中,竞赛是否真正公平,腐败是否完全能够避免,一些体育强势地区的领导们是否会默契地“牺牲”弱势者的利益。这种担心确实是“无风不起浪”,过去两届全运会中出现的问题至今令人担心重现;过去对某些问题处理得似是而非也会令人担心在处理新问题的时候,还会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
全运会前夕,各省市区的体育局都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也许各有指标或“军令状”,多数领导的日子并不好过。为什么会周期性地出现这种状况,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探讨探讨。
为什么“不能谈不敢谈不愿谈”?我看主要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稍言不慎便会伤了“和气”。因此只能由局外者言。这不能说,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纠风”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也不能说,“官官相护,互不揭短”。我看主要还是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应该是在2005年全运会之后,对全运会这样的机制进行再认识,在改革的基础上肯定之,还是在改革的基础上改革之?“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提法在今天是否还有现实意义,如果还有现实意义,那么“国内练兵”应该如何正确理解?目前全运会上各省市区代表团的最后成绩,在对该省市区体育局4年来的业绩评价上占什么地位(即如何体现“正确的政绩观”)?局内人也许不说,局外人议论议论也许会有好处。目前是全运会“临战”和“备战”之际,相信体育总局会陆续出台各种保持良好赛风、维护公平竞争的措施,暂时不要过于说三道四,先要维护团结和保持稳定。
公平竞争,起点肯定是不公平的,因为各个地方体育运动水平发展是不平衡的,起点的不公平容易造成结果的不完全公平。冠军只有一个,难说最终落在谁手。而且运动员临场表现的不确定性也是不小的。因此,我们能够做到的应是机会均等过程公平,竞赛有竞赛规则,竞争有竞争规程,但是许多人的主观因素难以完全避免,许多问题、误会,甚至不公都出在这些人为因素的处理之上,比赛编排或者裁判问题均是这方面的原因。
现在我考虑的问题是,4年一次的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运会是否也应该贯彻“更高更快更强”与“重在参与”相结合的方针,而不是每4年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解放军和其他行业体协的运动成绩座次排一次,成为变相的“集体英雄榜”?“重在参与”在相当程度上容易与以全民健身为目标的群众体育相结合。不宜把全运会看做是一次对各省市区4年工作成绩的“考试”。对全国各个运动项目水平提高的检验,应主要放在每年举行的单项全国锦标赛上,这样恐怕更有助于运动项目基础的真正稳固,更有助于年轻后备力量的培养和新秀的出现,更有利于整体竞技水平的提升。(鸣谢:中体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