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获批发零售权大陆善意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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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大陆公布实施《反分裂国家法》后,对台商释放大利多。拥有台资背景的IT材料通路商长华新技,日前已获商务部批准,成为首家取得“批发零售权”的台商。 商务部上周通过第一批可跨足大陆零售、批发市场的外商名单。这次递件案中,不乏知名的台商、外资企业参与竞逐,最后有16家获得批准。名列其中的长华新技是第一个获得此资格的台资企业,转投资这家长华新技的台湾母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相当重视大陆布局
相关人士指出,未来三年内,商务部仍是审批大陆内销零售批发权的唯一机关,因市场需求者众,商务部今年下半年将加快审批步伐,且越批越多。 去年长华新技获知大陆有意在12月开放批发、零售市场时,公司内部经过多次讨论,确知新法能帮助台商取得程序合法地位,还能不受地区、数量限制,从事零售、批发,因而提出申请,而这些开放措施对通路商来说,的确受益良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