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监督委员会视察奥运场馆 要求廉洁办奥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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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3: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2日电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树贤昨天带领监察部、审计署、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人大、市政协及监督部门的监督委员会部分委员,对北京市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北京日报》报道,监督委员会委员们视察了国家体育场和国家游泳中心建设施工工地,听取了北京市政府“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查了部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分包及监理招投标
监督委员会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他们认为,首先,北京市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建立了专门的指挥和监督机构,成立了北京市政府“2008”工程指挥部和北京市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组织上保证了场馆建设的指挥和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有关资金使用、招投标、合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礼品登记上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三是全面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阳光工程”各项要求融入到各项管理措施中。四是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负责监督工作的主管领导、部门及工作人员,逐级分解落实监督责任和措施。 黄树贤对进一步做好奥运场馆建设及监督工作提出建议:要在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工作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深入研究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功能需要等方面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责任体系,落实监督责任制。他指出,在下一步的奥运场馆监督工作中,由北京市政府制定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责任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任务书,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不同,分成项目审批和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方面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不良信息记录”;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信息在奥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北京市副市长、北京“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刘志华在讲话中表示,欢迎监督委员会到北京市视察和检查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工作。他说,北京市将继续按照“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贯彻“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方针,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做出应有贡献。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李炳华参加了视察和检查工作。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北京市政府和有关场馆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任务的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吴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