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首页 > 正文 

作弊学生告赢母校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16 城市快报

  英语四级请人代考被广大注销毕业证

  “我知错但我要争取权益”,全国首例因校方注销毕业证引发的学生状告母校案,从2003年6月广州大学两名学生因英语四级考试请人代考被告发,毕业证遭停发开始,将近两年过去了,该案14日下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广州大学注销原告毕业证书的行为违法,广大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出具本科毕业学历证明;判决撤销广大作出的对原告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判决广大在判决生效起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的学士学位资格重新进行评定。

  案件回放作弊被注销毕业证

  1999年9月,刘瑞(化名)和林刚(化名)考入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2年6月和12月,二人请了同班同学陈某作枪手代替二人参加英语四级考试,顺利过关。2003年6月,正当他们满心期待准备领毕业证和学位证时,替考事件败露,就这样,在临发毕业证的前几天,省教育厅通知广州大学,停发两人毕业证。

  2003年11月9日二人委托律师向广州大学校长发了律师函,2003年6月18日,刘瑞和林刚领到了毕业证。但是这期间,广大已花时间从上海考试中心调取已被批改为及格的试卷,将其送交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做字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二人作弊。获悉结果后,校方在2004年3月5日向二人邮寄处理函,上面写到“本人立即携带毕业证书回校办理结业处理手续”。好不容易到手的毕业证,二人当然不肯交。为严肃纪律,校方在2004年6月10日通报,对二人作勒令退学处分,随后送交省教育厅备案,并在网上注销了二人的毕业证。刘、林二人随后将母校广州大学告上法庭。

  判决理由对离校生学校无管理权

  被告作为高等院校,其管理权所指向的是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原告离校后,原、被告间已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既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又如何能作出纪律处分呢?同样道理,原告已不是在校学生,不再具有广大的学籍,再作出勒令退学处分显然违法。考试作弊不致退学

  被告作出处分时适用的依据为校内规定,即“请他人代考或替人代考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而原告虽然参加四级考试作了弊,但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在校期间作弊的违纪事实,因此不符合被告校纪所规定的“勒令退学”的适用范围。

  没给学生申辩权违法

  被告在处分前没有给予原告陈述、申辩的权利,处分作出后也没有告诉原告应该怎么申辩,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四级考试不是必备条件

  法律规定,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而四级考试并未列入教学计划大纲,该成绩不应影响毕业资格的取得。

  据《信息时报》


 

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海外专栏


年度最强震撼


红白AJ13low


湖人配色2K5


第三届高中篮球联赛


组建属于自己的团队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