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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钱纯属胡算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22:5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在中国足协同意将陕西国力俱乐部注册的时间延长到4月1日,并要求国力俱乐部延期妥善解决好拖欠球员的工资问题以及和有关单位的欠账,否则将不给俱乐部注册后,在成都跟随国力队集训的球员朱永胜以俱乐部要求其在“虚假”的2004年工资和奖金发放表上签字为由,向俱乐部讨要拖欠的工资和奖金。再次向俱乐部发难。随后,已经离开国力俱乐部的江洪等联合尚青、王振杰、周佳、毛杰等也上书中国足协,要求国力俱乐部偿还拖欠他们的工资和奖金。这些人中,据说江洪的金额高达上百万。

  老臣:“不要回钱誓不罢休”

  在以江洪为首的7人向中国足协上诉之后,国力俱乐部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足协的通知,为此国力俱乐部李志民和老总李立军在当天分别和讨债的7人取得了联系,不过李志民和李立军并没有深入地和这7人讨论如何解决问题,只是试图让这7人缓缓。在被拒绝之后,国力俱乐部直到昨天再没有人和“讨债帮”进行联系,对此“讨债帮”非常气愤,但是为了不给足协压力,引起足协反感,他们目前只能“忍气吞声”,并在私下为下一步讨要工资做准备。江洪说,他们对于国力这种做法暂时先给予容忍,等到月中,国力俱乐部还没有拿出一点儿诚意的话,他们将再次向中国足协上诉,并且要“壮大”讨债的队伍。据记者得知,原国力球员朱多多和去年球队的领队王福春也已经加入到讨债队伍中。此次老臣们的讨债和以往的个人行为不一样,这次是集体行动。如果光解决一个人的问题他们表示肯定不答应,要解决就大家一起解决,否则誓不罢休。

  国力:有些钱属子虚乌有

  在老臣们上诉足协讨债后,李志民只就当时朱永胜讨债向记者发表了一点儿看法,他说:“别人我就不说了,但朱永胜讨债让我很感意外,可以这么说,在国力我对他最好,当时我有钱的时候,奖金和工资朱永胜都是拿最多的。还曾借20万给他买房,即使在俱乐部最困难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要他还这些钱。”

  但李志民的这些话在见报后就遭到了朱永胜的反击。之后,李志民在北京再次就欠薪的问题接受了《足球报》记者的采访,李志民说:“我不知道欠球员1300万这个数字是从哪里来的!这些人现在这样闹就叫人看不起了,这些人这些年从国力挣了多少?球员、俱乐部行政干部,这些人很多都已经从国力挣了上百万,现在说这样的话是非常不道德的。有些钱根本就不是我应该出的,比如说有球员说他家里困难,父母要买房子,那我借给他了,但是回过头来他根本就不认账,认为这钱是给他的而不是借的,反过来还说我欠他们多少钱,好在这些钱是从银行转账的,要是我直接给的现金,那现在就更说不清了。

  本报记者曾在去年的7月在东莞比赛的时候和李志民就队员欠薪问题交谈过一次,李志民当时就显得很吃惊,说:“他们说欠那么多,怎么可能?他们怎么算的?有什么凭据?有些队员的奖金我是没有给发或者发了一部分。但为什么没有给他发,他心里有数!他不扪心自问一下,他在球队中都干了什么事情。做了那么多损害球队和俱乐部的事情,还要我给他发奖金?就说冲A奖吧,除了个别人的外,基本上都给发完了,现在还有人说欠他们冲A奖,这不是胡算吗?”据李志民粗略的计算,他现在也就欠队员400万左右。而这与有人算出来的1300万相差悬殊。

  不规范造成了糊涂账

  在中国职业足球刚起步的时候,很多国营和民营的资金都急于投入到足球中,为了抢夺这个蛋糕,各个俱乐部的老板都不惜血本给球员和教练高额的报酬。中国球员的收入用“一夜暴富”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记得1996年,中国足协曾征求各俱乐部的意见,建议球员和教练的工资奖金不能超过俱乐部年收入的50%。但这一提案遭到了各俱乐部一致的反对。

  为了留住俱乐部想留的队员和教练,各个老板都在合同之外给这些人更多的报酬。李志民说,尚青当初和贾秀全来国力的时候我就给了他100万,这属于安家费。后来贾秀全离开国力,为了留住尚青我又给了他100万。这些钱都是他的工资和奖金之外的。后来中国足球公布了限薪令,明文规定了球员的最高工资限额。同时要求各俱乐部将球员的工资合同留中国足协存底。也规定了所谓的安家费、签字费等都将不受足协的保护。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个俱乐部都与队员签两份合同。这种很不规范的做法留下了很多的后患,一定程度上给队员也造成了伤害。

  比如,某人到足协状告国力欠其近60万的工资和奖金一案。按照中国足协保护的工资和奖金合同,2002年工资为每月3500元,年终实领工资40250元,奖金115100元。2003年工资为每月8000元,“若进入18人名单可有1000元出场津贴,若上场可有4000元的比赛津贴。而该队员年终实际领到工资93000元,奖金113875元,出场费20000元。按照国力俱乐部的说法,俱乐部已经支付了该球员应得的报酬。2004年该球员每月工资为10000元,另约定了联赛和足协杯赛的胜场奖金,该球员实领40000元工资。由于该球员中途离队,故俱乐部只发到该球员工作状态时的薪金和津贴。但该球员依然以俱乐部欠其近60万的工资和奖金将国力俱乐部告到了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那么这多出来的几十万是从哪里来的?显然这中间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俱乐部和球员之间还有另外一份合同。俱乐部有俱乐部的算法,队员有队员的算法。

  据悉,在球员的欠账中,大部分的欠账都是属于这种中国足协保护的合同之外的,比如签字费、口头上答应的奖金等等,而这些显然不能写进给中国足协留底的合同里。

  中国足协该保护什么

  那么,当球员和俱乐部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按照中国足协的明文规定,必须首先到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进行仲裁。如果中国足协裁决不成,在足协的同意下,双方才能到民事法庭去判决。那么现在摆在中国足协诉讼委员会面前的难题是,是该保护球员的利益呢?还是应该按照自己的条文规定的保护留在足协的俱乐部和球员的那份工作合同呢?这很让中国足协犯难!所以,在赵昌宏等三名球员上诉的案子中,当事双方在足协的诉讼委员会开了两次庭,依然没有明确的结果。诉讼委员会也是左右为难,一方面不能球员说欠多少就判定国力俱乐部还多少,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依据俱乐部说不欠就不欠,双方似乎都有道理。于是“糊涂官判糊涂案”,诉讼委员会的意见只能是让双方商量私下去解决。而如果双方协商不出来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足协诉讼委员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现在谁也不知道!记者杜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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