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前赞助商200万冠名费 辽足欠债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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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06: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由于拖欠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元冠名费和两万元广告费用,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上了法庭。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期开庭。 据悉,西城法院是本月初接到的原告起诉,上周,该院已经向被告辽宁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和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了法院传票。截至昨天,法院方面还没有收到被
但是同年7月3日,由于被告单方面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于是双方又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约定在2003年12月15日之前辽足俱乐部退还三元公司600万元冠名费。但是至今辽足俱乐部尚欠三元公司200万元冠名费和两万元广告费没有退还。三元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辽足俱乐部返还202万元,被告北京嘉华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