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首个地方足球管理规定 将法办假球黑哨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6: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4日电昨天,上海市出台了中国第一个地方足球管理规定《上海市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北京晚报报道,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职业足球正在纳入法制化的正轨,地方正尝试着推进中国足球的改革。 鉴于中国足球存在的种种“无法可依”问题,在管理条例中,上海市足协秘书长卢申表示,《意见》明确了地方体育局和地方足协分别作为职业足球俱乐部政府主管和行业主管
该《意见》明确了足球俱乐部规范管理的原则,即“政府依法管理、行业组织监管、企业法人自律、社会舆论监督”。值得关注的是,该《意见》将打击足坛假、赌、黑列入其中,“俱乐部及其所属人员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提供或使用兴奋剂行为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陈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