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职业足球俱乐部管理有章可循 市体育局出台17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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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09:32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王胜报道
该意见首次对于俱乐部管理、青少年培养、赛风赛纪以及公平竞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市足协将建立一套职业俱乐部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精神文明、运动成绩和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需要指出的是,意见将打击足坛假、赌、黑列入其中,第十六条明文规定:俱乐部及其所属人员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提供或使用兴奋剂行为的,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一旦上海足坛再度发生不良现象,将根据此法规严惩不贷。 据悉,这项全国首创的地方足球行业管理规定,引起了中国足协的高度重视,有望在全国推广。此外,昨天的会议还通报了2005年上海足球工作的要点,提出全力实现十运会上“女足保金、男足冲进前二”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