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打赢肖像权官司获得200万元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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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2:17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前中国国家足球队主力门将江津状告盼盼公司胜诉。判决被告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江津肖像使用费137万元,给付原告江津违约金60万元。 原告江津在诉状中称,他与被告于2001年11月3日签订了关于由被告买断其广告肖像权的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被告一直利用各种媒体发布载有江津肖像的广告,
(新华社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