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公众人物的责任--评中国足球之刘李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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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8:53 东方网-文汇报 | |||||||||||||||||
沈雷
且先不论报道中活龙活现的描写是否出于第一现场,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也是刘李二人自己承认的,他俩是冲突的参与者,并且在现场没有保持沉默。这可能与性格有关,况且大哥的义气和责任感通常被认为应体现在矛盾碰撞中,在球队中的身份或许也是他们行为的诱因。可惜,感情冲动的刘李恰恰忘了自己的社会身份:公众人物。没有人会反对为体育明星戴上“公众”属性的这顶帽子,身为国脚,刘李二人也该承认自己的生活方式迥异于常人,公众人物的地位为他们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利益,高出镜率能带来金钱,也总会产生负面效应——这大概就是这些全国每天可能发生了几万起的小纠纷,只是因为刘云飞和李玮锋的出现其中,才引发轩然大波的原因。 权利背后必有义务。掌握更多社会资源的公众人物,必须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或许常人可以在冲突中爆发自己真实的情感,那么作为公众人物,刘李如果选择更冷静、更成熟的方式来处理纠纷,情况会有完全不一样的发展。“成主角大概只因为我是李玮锋”,知道了原因的李玮锋却依然选择在全公开的场合与记者激烈口角,他的队友依然以“面对暴力难道我们束手就擒”的理由来为他开脱,他们准备向这个法制社会的普通大众传达怎样的价值取向? 但愿刘李事件是一个教训。不断重复同样的错误,那是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