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两岸关系十点具体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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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22 海峡都市报 | ||||||||
N《福建日报》黄世宏 本报讯6日上午,日前领衔福建代表团60名代表向大会提交《关于进一步明确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区域发展布局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定位的建议》的张昌平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向大会提出发展两岸关系的十点具体建议。
张昌平日前领衔提交的《建议》提出:进一步明确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布局和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定位,并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对于现阶段拟在福建投资的台资项目,除环境影响评价不许可和国家明令禁止外,均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对台经贸政策,同意项目落地。 张昌平在审议中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我们将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推动两岸直接‘三通’”。接着,他就发挥厦门对台优势,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提出十点具体建议。这十点建议是: 1.扩大厦门台商投资区,主动承接台湾产业的新一轮转移,可以两岸联办,也可以台湾行业主办; 2.进一步放宽台湾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优农业来福建投资的政策,在土地、项目审批等政策上给予特别支持; 3.鼓励和支持台湾工商业在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社会中介等方面在厦门设立机构,在区域内实行新台币与人民币自由兑现; 4.在国家已确定厦门港为国际中转港地位和区港联动试点之后,进一步出台政策配套,使厦门港与高雄港实现对接,实行自由贸易港政策; 5.继续办好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开放区,适当放宽单位商品的金额限制; 6.将厦门作为台湾农产品交流合作的重要口岸和种苗繁殖基地; 7.将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经试点之后,扩大到祖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8.将福建省与台湾之间在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宗教等方面交流,以及科协、工会、妇女、青年、学生交流适当放宽限制,进一步简化手续; 9.让福建省对台方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市与市、港与港、行业与行业、团体与团体交流合作方面先行一步,发挥作用;欢迎台湾学生来厦门就读,无论大中小学,无论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与厦门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10.让厦门海峡卫视等闽南话节目频道可以在福建省、在长三角、珠三角、在北京等台胞集聚地落地,便于收看。 |